美國親職組織Josephson Institute於1992年推動的「品格才算數!」(Character Counts!)教育系統,列出「品格的六大支柱」(six pillars of character)。
這個品格教育系統已被全美逾40個州、超過千所學校、城市導入為推動社區品格教育的重要基石。
「品格才算數!」系統在「品格的六大支柱」之下還詳列出18個子項,並加以精確定義。
摘自周慧菁「品格要怎麼教?」
「品格的六大支柱」(six pillars of character)指的是「尊重、責任、公平、值得信賴、關懷、公民責任」等六項特質。
1992年,一群心理學、倫理學、政治與教育界的人士,齊聚在美國科羅拉多州的艾斯本。
他們分享有關品格教育的想法與研究心得,試圖找出大家都能認同、而且在家庭、學校與工作場所中都能被教導的倫理價值,最後獲致共識。
他們認為品格的六大支柱是現代公民應該培養的基礎品格教育。
在會議中,他們成立「品格才算數」(Character Counts)聯盟,希望結合各界資源與力量推動品格教育。
美國波士頓大學教育學家瑞安研究檢討美國自二次大戰後的品格道德教育的教學方法後,提出新的教學模式供學校老師參考。
這個教學模式包含五個E:
1. 榜樣(example):
老師本身要成為道德示範,並在課堂上介紹歷史、文學或現實社會裡值得學習的英雄或人物典範。
2. 解釋(explanation):
老師不能只靠灌輸,而要與學生真誠對話,來解除他們的疑惑,並啟發他們的道德認知。
3. 勸勉(exhortation):
老師要從感情上激勵學生的良善動機,鼓勵他們的道德勇氣。
4. 環境(environment):
老師要創造一個讓學生感受到彼此尊重與合作的環境。
5. 體驗(experience):
老師要教會學生一些有效的助人技巧,安排校內外活動,鼓勵學生積極參與,讓他們有機會親身體驗自己對別人或社會有所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