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人都搶著上的「幸福課」?

班夏哈總結出這樣三種工作境界:賺錢謀生、事業、使命感。

如果只把工作當成任務和賺錢的手段,就沒有任何的個人實現。這樣每天去上班,只是必須而不是想去,他所期盼的,除了薪水,就是節假日了;

把工作當事業的人,除了注重財富的積累外,還會關注事業的發展,如權力和聲望等。

他們會關心下一個升職的機會,期望從副教授到終身教授、從教師到校長、從職員到主管、從編輯到總編輯;

假如,把工作當成使命,那工作本身就是目標了。薪水、職位固然重要,但他們工作,是因為他們想要做這份工作,動力源自內心。

工作是一種恩典,而不是為人打工。他們對工作充滿熱情,在工作中自我實現,獲得充實感。他們的目標,正是自我和諧的目標。

有一項研究,是針對醫院清潔工的。一組人覺得自己的清潔工作很無聊,沒啥意義;但另一組人,覺得很有意義,做得很投入。

他們與護士、病人以及家屬交談,想辦法讓醫院員工、病人舒適。他們看待工作的角度更高,並在其中找到了意義:我不僅僅是個倒垃圾和洗衣服的人,正是我的工作,讓醫院正常運轉,幫助病人更快地康復。

就像第二組人,由於在日常工作中找到了使命感,因而從中也得到了更多的意義和快樂,他們與服務對象的關係,也不再是簡單的金錢關係。

有時候,人們並沒有換工作,或改變工作環境,他們所做的,只是賦予了工作本身更多的意義,從中發現樂趣,因而也提升了幸福感。

可以想像,一個因為家長的壓力而學法律的人,是無法在其中找到長久快樂的;相反,如果是基於對法律的熱愛而成為律師的話,那他在維護公義的同時,也會覺得很幸福。

「一個在工作中找到意義與快樂的投資家,一個出於正確動機的商人,絕對要比一個心不在焉的和尚,高尚和有意義得多。」班夏哈篤定地說。

不同的人,會在不同的事裡找到意義。如創業、當義工、撫養子女、行醫、甚至是搬傢具。

重要的是,選擇目標時,必須確定它符合自己的價值觀、愛好,符合自己內心的願望,而不是為了滿足社會標準,或是迎合他人的期待。

「真我的呼喚」,就是使命感。

「那真是神奇的時刻。」班夏哈用一段話,描述這種美妙的體驗:我甚至形成了一種迷信,世上確實有看不見的力量在幫我。

只要你追隨自己的天賦和內心,你就會發現,生命的軌跡原已存在,正期待你的光臨,你所經歷的,正是你應擁有的生活。

當你能夠感覺到自己正行走在命運的軌道上,你會發現,周圍的人,開始源源不斷地帶給你新的機會。

「在追求有意義而又快樂的目標時,我們不再是消磨光陰,而是在讓時間,閃閃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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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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