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以下三個關鍵問題,先來問問自己:
一,什麼帶給我意義?
二,什麼帶給我快樂?
三,我的優勢是什麼?
並且要注意順序。然後看一下答案,找出這其中的交集點,那個工作,就是最能使你感到幸福的工作了。
10多年前,班夏哈遇到過一個年輕人。他是一名律師,在紐約一家知名公司上班,並即將成為合夥人。
坐在他的高級公寓裡,中央公園的美景一覽無餘。年輕人非常努力地工作,一周至少60個小時。
早上,他掙扎著起床,把自己拖到辦公室,與客戶和同事的會議、法律報告與合約事項,佔據了他的每一天。
當班夏哈問他,在一個理想世界裡還想做什麼時,這名律師說,最想去一家畫廊工作。
「難道說,現實世界裡找不到畫廊的工作嗎?」年輕人說不是的。但如果在畫廊工作,收入會少許多,生活水平也會下降。他雖對律師很反感,但覺得沒其他選擇。
因為被一個不喜歡的工作所捆綁,所以他每天並不開心。在美國,有50%的人對自己的工作不甚滿意。
但班夏哈認為,這些人之所以不開心,並不是因為他們別無選擇,而是他們的決定,讓他們不開心。因為他們把物質與財富,放在了快樂和意義之上。
「金錢和幸福,都是生存的必需品,並非互相排斥。」他說。
他進一步說,通常在愈感興趣的事情裡,人就愈能發揮自己的天賦,愈能做得持久。
人一旦有了熱情,不但動機堅定,連做事效率也會提高。
舉例講,一個熱愛學習的學生,可以在學習中享受創造的愉悅,而這快樂的成果,還可以幫他取得好成績,助其獲得未來的幸福。
在親密關係中也一樣,兩個人共享著愛情的美好,並促進彼此的成長和發展。
許多研究表明,一個幸福的人,在生活的各個層面上都會很成功,包括婚姻、友誼、收入、工作表現以及健康。
幸福與成功,存在強烈的相互作用,無論是工作上還是感情上的成功,可以帶來幸福;而幸福本身,也能帶來更多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