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必學的5大教養觀念

觀念4:協議規矩,勝過單向要求

什麼是「合理後果」?

《青少年期教養法》一書特別點出「處罰」與「合理後果」的不同之處在於,處罰強調的是個人權威、武斷、針對個人、隱含道德判斷、針對「過去」的行為、貶低對方、威脅對方。

合理後果則是強調互相尊重、不含道德判斷、對事不對人、焦點在「現在及以後」的行為、態度友善、容許有選擇。

前者的表達方法是,「既然你沒準時回家,罰你兩個月都不准出去玩!」

後者則是[hidepost=1]在雙方情緒都平靜下來時說,「既然你沒有按我們約定的時間回家,那表示星期六晚上你不能出去了。」[/hidepost]

假設一個13歲的青少年不顧父母親「放學後立刻回家」的叮嚀而跑去朋友家玩,忘了父母要帶他買釘鞋的事,這時候父母要拿走他的電玩、不讓他吃晚餐或叫他做額外的家事嗎?

合理後果應該是[hidepost=1]不買他需要的釘鞋。[/hidepost]

但是,艾索夫婦提醒,指正孩子的行為時,也要考量行為的動機,如果是刻意違反道德以致影響他人,則需要適當介入、懲罰。

所以承擔合理後果的訓練方式在此時就不適用,因為孩子的壞決定可能在當下和未來造成無法彌補的破壞,父母不能任由其自然發生,而必須積極主動和孩子一起做正確的決定,而不是消極的等待結果。

值得注意的是,規矩越少越好,才能做到啟發的作用,不要事事指使孩子,最好有大方向的溝通和同意。

親子雙方各有立場,父母可以用「共同決定」或採用折衷的「第三方法」來解決。

例如孩子喜歡玩電腦,不要說「不准玩」,可以[hidepost=1]設定條件,如果成績好或功課做完了就可以玩,但是一週玩兩個小時。[/hidepost]

如此是把一個「否定」變成「機會」,讓孩子學習自主獨立,而且他會為了自己的興趣更努力做那些「必須做」的事。

此外,李岳庭強調,父母可以懲罰孩子懶惰依賴、逃避、不負責任等不良行為,但絕對不要懲罰失敗。

失敗可以讓人學習耐挫力,懲罰失敗可能會挫傷孩子創造的動力,如果父母只想要孩子避免失敗,孩子可能會為了怕失敗,只去追尋那些很簡單的目標,不敢自我挑戰,把自我的目標訂得太低了。

李岳庭建議,與其在最後驗收成果時才給予肯定、獎賞,不如在孩子努力的過程中,鼓勵他的態度、精神,因為這充分傳達「重視過程甚於結果」的精神。

觀念5:要求孩子前先要求自己

父母管教孩子並沒有所謂的黃金時期。

成功大學教育研究所副教授饒夢霞認為,如果自小培養品格基礎,養成孩子好的禮儀習慣,總是比長大後再糾正來得容易,但沒有及早開始的父母也不要放棄。

在繁忙生活中,善用日常生活做機會教育是好方法。

德瑞斯契鼓勵父母不論是在家中,做事情、躺下來、起床都不要忘了教導,透過日常生活教導,才是最自然且有效的方式。

從生活各個層面,談話、回答問題、家中牆上掛的圖畫、照片,都是良好的機會。

除了要求孩子,父母也不忘要求自己以身作則。

父母以身作則到底有多重要?

腦科學的發現證實了,孩子出生沒多久,他們腦內的鏡像神經元(Mirror neuron,神經元的一種)就開始啟動,他們雖然不會說話,但是當他看著父母時,就開始學習與體驗父母的一舉一動。

這就像我們腦中有一面鏡子般,透過模仿,同一批神經會因此活化起來。

要注意的是,父母是人不是神,「以身作則」並非要求自己十全十美,萬一犯錯,若能把握機會誠心向孩子認錯與道歉,也是謙卑與反省的最佳典範。

值得一提的是,班哈德.畢博(Bernhard Bueb)在《有紀律的孩子更優秀》一書中寫到,現代許多父母一味相信心理學,輕率的把一個表現異常的孩子送去心理治療,卻不研究是否因為父母給予孩子太多自由和關心,讓孩子在過度擔心與寵愛之下失去了方向感。

「我們應該很嚴肅的把兒童與青少年當成道德的主體,不要一下子就拿心理學來解釋他們的行為,並且因此原諒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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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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