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培養獨立自主選擇的能力呢?我下面提出五個“要”和五個“不要”:
1. 要教孩子“自己想辦法”的習慣。
從小讓孩子自己去解決自己的事務,讓他們明白,任何人都別想推卸責任,讓別人替他們收拾殘局。讓他們經過失敗學習,不要什麼都想幫孩子做。可以幫助分析自省,可以告訴他你會怎麼做,以幫助增加孩子的判斷力。
2. 要把選擇權給孩子,讓孩子成為自己的主人。
雖然你很確定該怎麼做,但是你應該給孩子一個機會,讓他學習獨立決定。
他從自己錯誤的學習得比從你正確的指導還要多。
讓孩子知道有些事情父母提供意見,但是最後決定在於你,而且隨著你的長大,這些事情會越來越多。
我記得我5歲時,父母要我讀幼稚園,但是我想讀小學,於是他們把選擇權給了我:“考上了就讓你讀。”這件事我會終身記得,因為那時我的一次理解我一個5歲的小孩居然有選擇。
我特別珍惜這個選擇,於是我自主地讀書,真的考上了。
3. 要培養孩子的負責心。多指導,少批評。
劉墉說:“以前我也對兒子的事安排得面面俱到,但後來我發現這其實培養了他做事不負責任的習慣。而且父母的過度包辦,也讓孩子變得沒有禮貌、不懂得珍惜。”
不要事事指使孩子,最好有大方面的溝通和同意(例如:“你的責任是把自己的房間整理乾淨”,而不是“你房間又亂七八糟了”)。
當孩子沒做到時,讓他自己理解自己負責的重要性。
4. 要培養孩子的好奇心,不要什麼都教他們。讓他自己去試,失敗也沒關係。
5. 要信任孩子。信任比懲罰更能夠激起責任心。
童欣在微軟亞洲研究院中以負責著名。他小時在學校犯錯後,媽媽甚至沒有一句責備。“這件事情已經過去了。”
她看著兒子驚恐的眼睛,語氣溫和:“你過去是一個好孩子,以後還會是一個好孩子。”
童欣說:“那個晚上,媽媽給了我最好的禮物。讓我一輩子都受用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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