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必學的5大教養觀念

劉仁州認為,青少年時期開始,父母反應要慢、要少,譬如孩子考試不如意,先問孩子的感覺、想法,而不要急著說自己的感覺、想法,「當父母說(做)太快、太多,就會傷害孩子自我的力量。」

劉仁州常看到有一種父母在孩子狀況不斷時,東奔西跑為孩子處理,雖然嘴巴裡罵個不停,卻活得很有活力,他提醒,「不要搶小孩的人生,太熱情的父母也會傷害子女。」

此外,劉仁州也認為青少年的管教要回歸性別,母親要退出兒子的生活,父親不能再置身事外,否則兒子便失去了典範。

尤其現代小孩身體成熟較早,女孩子的第二性徵往往在5、6年級即出現,男孩則在國中開始,此時需要父母雙方共同參與管教,協助孩子確定自我身分,並得到父母贊同及支持,幫助及教導。

觀念2:放手,比下指導棋學更多

而無論孩子處於什麼年齡層,父母都有一些基本的態度需要持守。

台南大學諮商與輔導系助理教授、婚姻家族治療博士李岳庭以迪士尼電影《海底總動員》為例,小丑魚爸爸馬林對兒子尼莫呵護備至,尼莫為了抗拒父親的溺愛,反而不慎落入了潛水夫的手中,被賣到人類世界。

「父母沒有安全感,就會把孩子的事當成自己的事,保護過頭,好的管教應該是懂得放手。」

李岳庭進一步指出,在安全及合理的範圍內,讓孩子從小自己解決自己的事務,不要一開始就清楚指示該怎麼做。

如此一方面可培養孩子的好奇心,另一方面讓孩子自己做決定,他會比較有動力去完成,即使失敗,從自己錯誤中學習到的,也比從父母正確指導學習到的還要多。

而且孩子自己嘗試及經驗挫折,這樣的經驗會內化成孩子的自信,「孩子從工作中獲得的成就感及自信就是最好的獎勵。」

劉仁州認為,只要是不花父母時間、金錢、體力的事,都可以讓孩子試著做決定,父母可以分享自己的經驗與想法。

譬如天氣很冷,孩子卻穿著單薄的衣服,可以告訴他穿暖一點以免生病,但如果孩子還是堅持不穿,便尊重他的決定,「生病就生病了,甚至受點小傷也沒關係,只要不危及生命,都可以讓孩子承擔後果。」

父母放手的同時,仍可以讓孩子了解,父母願意付出關心,陪伴在左右,也可以在事後幫助分析、自省、建議,協助增加孩子的判斷力。

切記,當孩子自己做了選擇,就必須承擔後果,所以如果父母為孩子做決定,承擔後果的責任便落在父母身上。

觀念3:多認同他,少否定他

當父母決定放手讓孩子一搏,孩子可能做得不夠完美、甚至遭受挫折,此時父母與其插手干預,不如接納孩子的表現,培養孩子正面的態度。

每個孩子的天生特質、稟賦皆不同,父母唯有以同理心接納、認同孩子,孩子才會有安全感,此安全感可幫助他與人相處、從挫折中學習解決問題。

有十多年臨床經驗的心理醫師布魯克斯(Robert Brooks)與戈爾茲坦(Sam Goldstein)博士便指出:「被接納的孩子,了解自己有哪些改變生活的能力,不會太專注於自己無法控制的事物。」

父母自己也應正向積極看待孩子犯下的錯誤。

試想當小孩打翻整罐牛奶,你能夠不生氣,並耐心的牽著他的手一起整理乾淨,教他以後如何將牛奶罐拿得更穩,是不是比臭罵他一頓來得有建設性。

你的行動在在傳達「做錯事時還有哪些可能性?」「還可以選擇什麼呢?」這樣的正面邏輯,可以協助小孩建立「錯誤不但可以得到寬容,而且也在預料之中」的信念,不再恐懼錯誤和失敗,並學會自我承擔,而不是逃避。

哲學家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曾說,「殺不死我的,使我更堅強。」

就像細菌和病毒可以增強兒童的免疫力,就像獨生子女進到幼稚園通常會面臨分享玩具的壓力,而備受驕寵的孩子往往不易適應壓力,因為父母總是有求必應。

所以統一企業總裁林蒼生有感而發,「吃過苦的,往往比較有教養,就像蓮花一樣。」

不可諱言的是,孩子需要啟發,也需要管教,需要規矩。

在美國有多年輔導經驗的李岳庭認為,台灣往往只看到國外教育的民主,卻忽略了他們的法治是高於民主的。

他認為父母應訂立規矩,事先把規矩背後的道理講清楚,不要孩子盲目的服從。

在規矩內孩子有完全的自由,但如果違背了規矩,孩子將承受違規產生的合理後果,如事先約定的特權被剝奪或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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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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